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结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8.96%和21.31%;撤回起诉率和无罪判决率明显降低;纠正漏起诉、提出刑事抗诉、法院采纳意见率分别同比上升42.47%、22.24%、5.67%。
“全国公诉工作呈现出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质量显著提高,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的特点。”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上半年全国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盘点。
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加大依法办案和诉讼监督力度,是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严肃查办了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表示,在诉讼监督方面,公诉部门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案件上,放在司法人员容易发生执法不严等违法犯罪现象的薄弱环节上,成功监督了一批案件。
“这些成绩,要归功于今年以来公诉部门为提高办案质量而着力打造的管理机制。”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加强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全面推行文书管理、流程管理、网上监督等举措并建立执法档案,确保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在监督之中。同时,完善案件审查把关机制,结合办案中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认真把关,提高案件审查质量。
“我们还要求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重大案件回访。”这位负责人说,对不起诉案件、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案件、撤回起诉案件、诉后判无罪案件、案件处理后当事人非正常上访或者矛盾激化案件,坚持一案一分析,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错案,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公诉人员增量严重不足,许多地方公诉人员没有增加或仅有少量增加,个别地区甚至减少了公诉人员,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
“这种状况如今更加严峻。”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大大增加了公诉部门的工作量,特别是简易程序公诉案件一律出庭、二审案件出庭范围的扩大以及4个特别程序等规定,加剧了公诉部门多年以来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
据了解,最高检公诉厅已下发通知,对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公诉部门对刑诉法修改中涉及公诉工作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后上报。同时,科学测算新增工作量以及需要增加的人员力量,一方面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如推进简易程序案件相对集中起诉、相对集中开庭等,力求通过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应对刑诉法修改带来的新增任务;另一方面通过内部调剂人员和争取新增编制,积极寻求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为了应对新挑战,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机制、简易程序出庭机制等配套工作机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山东枣庄市检察机关简易程序案件“集中管理、集中起诉、集中出庭、集中监督”的“四集中”工作机制,效果良好。
公诉人是公诉队伍的主体,是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责的直接承担者。公诉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公诉职能的发挥和公诉事业的长远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诉部门继续发力,多种途径打造公诉人精英队伍。”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检通过建立公诉人全员轮训机制,抓好公诉人常规培训,争取每名公诉人每年脱岗业务培训不少于15天。同时,通过举办主诉检察官研修班、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等形式,加强对高端人才的培训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们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高端公诉人才法学硕士班,招录一批法学理论功底较深厚、公诉经验丰富的在职优秀公诉人接受严格的学院教育。”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借此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以及擅长办理网络信息犯罪、证券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各种新型案件的专门型人才,实现“术业有专攻”。
今年上半年,最高检公诉厅联合政治部组织全国优秀公诉团队评选,评出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等100个公诉部门,为全国公诉队伍树立了标杆。
“不可否认,当前个别公诉部门和公诉人员执法思想仍然存在偏差,未能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影响了执法办案效果。”这位负责人透露,在全国公诉系统违法违纪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公诉厅今年上半年对公诉人员违法违纪特点、趋势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对策和措施。